{"IsSuccess":true,"Data":{"Id":1877,"NoticeName":"关于组织开展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ReleaseTime":"2023-06-14 03:00:00","IsSecrecy":0,"Describe":"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优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人才施展才华、创新创业,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厦委组(2013)2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展开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按照《办法》相关条款执行。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行业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生产建设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资格条件。申报人在厦持续工作时间应在四年以上,具备《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的格和条件。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
1.鼓励各类本土人才(含本土领军人才),以及入选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群鹭兴厦”领军人才等“引进类”项目、且在厦工作满5年的人才申报参评。
2.近四年内取得新业绩、新贡献的往届拔尖人才可继续参加本届拔尖人才评选;其中,已入选两届拔尖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拔尖人才的选拔,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有关推荐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填写《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从“厦门人才之家”网站https://xmrczj.xmdjej.gov.cn/-“本月正在申报”-“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公告”一附件下载),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为主负责或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2.为主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为主完成国家专利,实际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4.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5.已入选过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证明材料;
6.主要著作、专业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刊物级别、作者排列名次等证明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
(二)申报人于2023年7月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一套)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单位所在辖区的区委组织部、行业主管系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选择其一,勿重复申报)。
(三)各区、各系统(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按照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申报材料原件核查、资格审查、走访考核和上会研究后,确定本区、本系统拟推荐人选,于2023年7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推荐材料包括:
1.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情况说明;
2.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3.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及考核意见表。
三、组织领导
严格推荐程序。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拔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人才推荐上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0592-2893885,传真:0592-2893884)
四、义务与待遇
市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着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坚持产、学、研结合,加快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三)发挥示范和领军作用,认真做好“传、帮、带”积极培养青年后备人才。
(四)积极参与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五)积极参加拔尖人才集体活动,自觉维护团队荣誉,主动为我市人才工作提供意见建议。
(六)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工作业绩和发挥作用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市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享有下列待遇:
(一)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政治理论、思想道德、国情市情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
(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各类重大人才奖项、荣誉。
(四)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限制,并优先评聘。
(五)享受市拔尖人才奖励津贴。
(六)参加统一组织的短期考察、学术休假和健康体检等活动。
(七)市拔尖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不受拔尖人才管理周期限制,可择园择校一次,免收国家和地方规定之外的费用,如未享受择园择校照顾的,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
五、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选拔工作方案,第十二批拔尖人才采取按辖区、系统。行业协会逐级申报,按可推荐名额上报。
一、总体原则
(一)评选人数。第十二批拔尖人才入选总人数100人左右。
(二)逐级上报。根据不同系统和类别,分别下达可推荐名额指标,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办法,本着充分尊重同行专家、群众意见的原则,按规定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推选。
(三)资格条件。具体按照《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6月1日之后出生),来厦时间一般应在四年以上(2019年6月1日之前);入选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群鹭兴厦”领军人才等“引进类”项目的人才参评,须满足在厦工作时间5年以上(2018年6月1日之前)。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选在“厦门人才之家”网站https://xmrczj.xmdjej.gov.cn/“本月正在申报”一“厦门市第
十二批拔尖人才选拔公告”一附件下载《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
2.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单位盖章后,将书面材料上报所属区委组织部、主管系统(部门)组织(人事)处、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3.各区、主管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根据可推荐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原件核查、资格审查、走访考核(谈话人员数量:10 人左右)、上会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及推荐排序。
4.各区、主管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通知拟推荐人选登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凭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按照《使用手册》操作后将系统生成的账号和初始密码分配给拟推荐人选)。
5.对拟推荐人选网上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定无误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报各区、主管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的书面材料
1.《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2.主要业绩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内容详见《通知》);
时间要求:2023年7月5日前
(二)各区、主管部门、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报市委组织部的材料
1.网上系统报送的材料有:
推荐人选的《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报送的书面材料有:
(1)《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情况说明》
需说明宣传发动、受理(审核)数量、原件核实、实地考核、征求有关纪检部门意见,以及上会研究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纸质版1份盖单位章,另需报送电子版。
(2)《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按推荐顺序)
可通过网上系统中“分管部门审核”模块下的“审核通过”,根据需要对推荐顺序、主要业绩部分进行修改编辑,勾选拟推荐人选并导出申报信息表,纸质版1份盖单位章,另需报送电子版。
(3)《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一式2份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尽量精简);
(4)《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选考核意见表》一式2份。
时间要求:2023年7月30日前
四、重点把握的几种情况
1.公务员系列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不参评。事业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如在其专业领域影响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通过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但严格控制名额。
2.柔性引进人才或户籍不在厦的人才,须每年在厦服务半年以上,在供职单位领衔技术研发项目、取得发明专利等突出工作业绩,重点考核其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实际贡献,方可参评。
3.取得新业绩、新贡献的往届拔尖人才可继续参加本届拔尖人才评选;其中,已入选两届拔尖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颖 13616055601林颖黎15160087211 黄恋贵 15160070611(以上微信同号)
邮 箱:xmznzz@163.com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3号永建顶尚一号楼904单元 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2023.06.14
附件:
1.厦门市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
2.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3.厦门市拔尖人才遴选系统 申报用户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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