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4/7 16:26:06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995次 收藏

    各相关企业:

    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征集工作采取全年申报、定期审核的方式开展,因后台系统调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产品范围

      我市工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食品、纺织服装、轻工产品等消费类产品,各种新材料产品,汽车、船舶、航空器材、工程机械、输配电、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等机械装备类产品,电子信息产品(不含软件产品),产品范围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均可申报;

      (二)企业及其产品法定证照齐全,具备生产和供货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惩戒范围且无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产品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质量稳定可靠;对有强制性认证和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产品已通过认证并获证。

      (四)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产品优先列入我市“地产工业品目录”。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慧企云政企协同服务平台”(https://xt.xmsme.cn/),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企业后台入口(点击页面右上角“您好!…”)选择“地产工业品”模块,按要求在线填写《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申请表》。初审通过后,按照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报送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1. 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申请表(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后盖章);

      2. 产品检测报告(其中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资质、产品检测报告、GMP认证扫描件等);

      3. 产品标准、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等扫描件。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接收地址系统将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企业,请企业确认申报材料上联络人信息准确无误。

      (三)资格审查

      实行“全年申报、定期审核、阶段入库”的原则。收到企业申请后,根据企业申请情况,阶段性地集中对地产工业品目录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原则上每月审核一次,每季度集中公布新增目录名单。

      (四)公示:拟新增地产工业品目录名单通过市工信局官网(http://gxj.x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市工信局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

      四、咨询电话

      市工信局产业协调处:2896847

    附件: 附件1:厦门市地产工业品目录申请表

    附件2:最新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_2017)-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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